關于公布《中華中醫藥學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各分支機構:
為加強分支機構建設和組織管理,提高學術水平,推進學科建設,根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、《中國科協全國學會組織通則》(試行)、《中華中醫藥學會章程》等有關規定,結合學會分支機構管理工作實際,學會對原《中華中醫藥學會分會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。經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審核通過,現予以公布,請各分支機構遵照執行。2013年5月第五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《中華中醫藥學會分會管理辦法》即行廢止。
中華中醫藥學會
2015年8月19日